一藥店老闆非法行醫將女孩心肌炎當成感冒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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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醫師資格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28歲的南平武夷山人周某祥竟在陳埭高坑村開藥店、行醫。8歲的南平女孩小珍(化名)患了突發性嚴重心肌炎,被他誤診成感冒來醫治而喪命。昨日,因涉嫌非法行醫,周某祥被晉江市檢察院移送起訴。

一藥店老闆非法行醫將女孩心肌炎當成感冒治

周某祥此前曾在某醫學中專就讀,畢業後進了舅舅開的藥店幫忙。去年2月,自己開店行醫。小珍的爸爸吳先生與周某祥是老鄉,藥店離他家也近,便經常光顧。

去年10月18日晚10時許,小珍發高燒,周某祥診斷爲感冒,先是爲她打了消炎針,又開了些消炎藥。小珍回家吃藥後,卻一直嘔吐,全身無力,腹部不適。20日中午12時許,吳先生再次帶着小珍到藥店就診,周某祥在沒有經過皮試的情況下,爲小珍打點滴

可小珍仍嘔吐、腹痛,情況危急。當天下午3時許,小珍被送到晉江市中醫院時,已經死亡。案發當天下午,周某祥在藥店落網。目前,他已賠償21萬元給小珍的家屬,取得諒解。

經汕頭大學司法鑑定中心法醫病理學鑑定意見書鑑定,小珍的直接死因是嚴重心肌炎繼發全身炎症反應綜合徵和心衰。輸液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小珍的心臟負荷,促進了死亡。

檢察官表示,涉及醫療機構致人死亡的,主要涉嫌兩種罪名。一種是非法行醫罪。本案中,周某祥在沒有取得醫生職業資格的情況下,非法行醫,將嚴重心肌炎誤診斷成感冒治療,致使小珍死亡,涉嫌犯非法行醫罪,最高可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另外,如果是正規醫療機構造成醫療事故,且當事人有重大過失行爲的,則可追究醫療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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