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菸令成空文 山西公共場所仍煙霧繚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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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日,衛生部修訂的《公共場所衛生條例實施細則》正式實施,細則明確規定了7大類28小類的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菸。一轉眼“禁菸令”實施已快一年,執行情況到底如何?記者對省城的多家公共場所進行了探訪,發現公共場所吸菸現象依舊比較多。

禁菸令成空文 山西公共場所仍煙霧繚繞

公共場所仍有煙霧繚繞

4月20日晚8時,在太原市學府街的某網吧裏,雖然在吧檯和牆壁上均張貼有明顯的禁菸提示,但很多網民依舊吞雲吐霧。網吧工作人員也視而不見,一個小姑娘有些無奈地說:“有一兩個人抽菸還能說一說,人一多就沒法說了。”

4月21日的中午,在柳巷銅鑼灣附近的一些飯店裏,有消費者在就餐時吸菸,但沒有餐館的工作人員前去制止。“如果在店內禁止吸菸,客人可能會有牴觸情緒,有些還是喝了酒的,你去管,難免會有衝突。”一位女服務員說。

公園、廣場和公共汽車站點可以說是二手菸的“重災區”。4月22日中午,在太原市西客站的公共汽車站牌下,人們肆無忌憚地吸着煙,周圍草地裏大大小小的菸頭四處都是。

太原市火車站的狀況比較好。4月21日,記者看到,在火車站候車大廳的牆壁上均有明顯的“禁止吸菸”標識,在候車大廳裏也沒有抽菸的旅客。而在火車站的站前廣場上,吸菸者隨處可見。同樣的情況也出現在電影院。記者在柳巷的兩家電影院裏,沒有看到有人抽菸,有一家還設置了消防安全崗,而影院的門外卻有菸頭散落。

控煙困難重重

據統計,全國有菸民3.56億,而遭受二手菸危害的人羣則高達7.38億。雖然我國於2003年11月簽署了《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2006年1月正式生效後就開始控制吸菸,但成效甚微,吸菸率一直居高不下。截至2010年,我國已經有154個地級城市發佈了本地區部分公共場所禁止吸菸的規定,雖然這些地方法規大都淪爲一紙空文,但太原市還沒有相關法規的出臺。

衛生部出臺的《細則》由於缺少具體的懲罰規定,無法對違反者進行行之有效的責罰,加之懲罰力度偏低,執法主體模糊,執法人員數量有限等客觀原因,使控煙面臨非常大的執法難題。

有專家指出,造成控煙條款難以落實的原因既有我國傳統文化中“菸酒不分家”的習慣,菸草是主要社交手段之一;也有市場經濟發展中菸草業在國家稅收體系中佔有重要地位的障礙;還有法律認識和執行監管方面的誤區,有些人認爲吸菸是公民的權利,主要靠吸菸者的自覺,國家無權加以限制。要在公共場所控煙可謂困難重重。

走出困境出路何在

今年3月26日,北京市出臺了《控制吸菸條例(專家建議稿)》,面向公衆徵集意見。這部被專家稱爲全國最先進的控煙條例對室內場所進行了明確定義,室內是指有頂部遮蔽並且側面有兩面以上環繞的任何空間,包括電梯、走廊、地下通道、樓梯間等。還規定了公民在禁止吸菸場所吸菸且不聽勸阻的,由市和區、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或相關行政管理部門責令立即改正並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而且在世界無煙日,北京市擬禁止售煙。

同樣,重慶市在前不久出臺禁止出售明碼標價或實際零售價格超過1000元/條捲菸的舉措之後,宣佈正式啓動100%無煙環境創建目標,並將正式爲控煙立法。

這些城市都拿出了控煙的決心,但條例制定之後,如何收到好的執行效果?是很多人都會有的疑問。首先這裏有一個誰來執法,如何執法的問題。在香港,控煙一開始是有一個99人組成的控煙辦公室,後來又有其他部門共同配合。

“抽一根菸也就幾分鐘的事兒,你打電話舉報了,警察來了,我也抽完了,有什麼用呢?”一些菸民對此很不在意。在香港同樣有可借鑑的經驗,就是舉報多了,這個場所就像上了“黑名單”,執法部門會加強抽查它的頻度,一旦被逮到,將嚴格罰款。

控煙要拿出查酒駕那樣的力度和決心,恐怕就不會像現在這樣收效甚微。有了顧客的舉報、經營者的勸阻,對投訴較多的場所,執法部門會派人監督,一旦因爲抽菸被罰,讓媒體宣傳曝光,肯定會有一種震懾作用。其實,面對龐大的吸菸人羣和衆多的公共場所,現代社會的管理絕不可能單獨依靠政府的一支執法隊伍來完成,而是應當發動全社會來共同負責管理並承擔起相應的責任,讓每個人都認爲拒絕二手菸是合理合法的,而且天經地義,控煙也就找到了走出困境的出路。(郭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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