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三地16名學生溺亡 應加強防範避免盲目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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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6月10日新聞:《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山東湖南黑龍江三起中小學生溺亡事故的緊急通報》指出,2012年6月9日,山東省萊蕪市萊城區楊莊中學7名初三學生結伴在萊蕪匯河下游游泳時溺水身亡;湖南省邵陽市隆回縣桃洪鎮文昌村5名小學生在桃洪鎮竹塘村向家山塘游泳時溺水身亡;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呼蘭區方臺鎮7名學生在松花江邊遊玩時,4人溺水身亡。同一天中16名學生溺水死亡,令人十分痛心。

一天三地16名學生溺亡 應加強防範避免盲目救助

健康素養:避免兒童溺水

“避免兒童接近危險水域,預防溺水。”這是中國公民健康素養的基本要求。溺水是在游泳或失足落水時發生的嚴重意外傷害,是我國1~14歲兒童意外傷害的首要死因。據2000~2005年中國衛生部全國死亡統計數據,因意外傷害而死亡的0~14歲兒童中,有近60%是因爲溺水身亡的,其中4歲以下幼童佔52%,5~9歲兒童佔23%。教育部緊急通報全國在同一天發生三起學術溺亡事故,導致16名學生溺水死亡,就是要求各地全面而有針對性地做好防止學生溺水的各項工作,加強對兒童游泳的監管,避免兒童接近危險水域。

教育部通報指出,今年以來的中小學生溺水死亡事故,多發生在週末、節假日或放學後;多發生在農村地區;多發生在無人看管的江河、池塘等野外水域;多發生在學生自行結伴遊玩的過程中,有的是結伴下水游泳溺亡,有的是爲救落水同伴致多人溺亡;多發生在小學生和初中生中,男生居多。

加強防範:四點措施非常重要

筆者呼籲,要加強家長監管,認真做好游泳前準備活動,掌握一定的救助常識,避免盲目救助而發生羣體死亡事故。

加強家長監管。家長監管是避免兒童接近危險水域和預防溺水的最重要措施,更是家長必須承擔起的監護人責任。要切實增強家長的安全意識和監護意識,特別要提醒、督促家長在暑期、節假日、週末和放學後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監管,堅決避免溺水等安全事故的發生。家長要教育孩子不要擅自到野外、水庫、池塘、水坑等無保護措施的水域嬉戲或游泳。兒童少年游泳要選擇管理狀況好的游泳場所,並有成年人的帶領,不要讓小孩獨自一人下水游泳;年齡小的孩子游泳時一定要有會游泳的家長陪同。多人游泳時,下水前後都要清點人數,並指定救生員做安全保護。

做好泳前準備。游泳前,要認真做好準備活動,以免下水後發生肌肉痙攣等問題。游泳時不要追趕打鬧,不要貿然跳水和潛泳;不能逞強鬥狠,不宜過長時間游泳,每游泳一段時間就要上岸休息片刻。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覺得身體不舒服,如眩暈、噁心、心慌、氣短、抽筋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發出求救信號,千萬不要驚慌,應冷靜地處置脫身。

掌握救助常識。溺水者不要驚慌,可冷靜自救。發生溺水時,要立即屏住呼吸,踢掉鞋子,放鬆肢體,而不要胡亂掙扎,人體經過一段下落後會自動上浮。當你感覺開始上浮時,千萬不要試圖將整個頭部伸出水面,應儘可能地使頭部後仰,這樣口鼻將最先浮出水面。只要口鼻略浮出水面能進行呼吸而不嗆水時,就可以呼救並以平靜的心態等待救援。當救助者出現時,落水者絕不可驚惶失措去抓抱救助者的手、腿、腰等部位,一定要聽從救助者的指揮,讓他帶着你游上岸。否則不僅自己不能獲救,反而連累救助者的性命。

切勿盲目救助。發現溺水事故時,我們要大聲呼救,並盡最大努力進行緊急救助。但是,由於溺水急救需要一定的技術和能力,因此這種緊急救助需要採取科學和理性的態度,不懂水中救助方法的人員切不可盲目下水救助,以免導致更大的危險甚至傷亡。溺水者被救助上岸後,要及時進行有效的現場急救,這對挽救生命至關重要。

博主簡介:楊國安(一抹新陽),健康教育專家,資深科普作家,現任深圳市健康教育與促進中心副主任、廣東省科普作家協會理事、廣東省醫學會醫學科普學會常委、中山大學“家庭醫生在線”專家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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