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過了有效期三個月還能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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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過了有效期三個月,一般不能吃。

藥品過了有效期三個月還能吃嗎

藥品都有明確的有效期,特別是西藥。因爲藥品過了有效期三個月後,可能會造成藥物性狀發生變化,比如黴變、結塊、潮溼等,使藥效不能保證,導致該藥品失去應有的治療效果,起不到改善不適症狀的作用。有的藥品含有的化學反應還可能會因爲過期產生其他有毒反應,導致藥物副作用增加,使患者在服用該類藥品後出現各種不適,輕則嘔吐、腹瀉,重則嚴重損傷肝功能、腎功能,甚至引發昏迷。

服用藥品前,首先需要檢查藥物包裝是否完好,其次需要檢查藥物的保質期,避免服用到包裝破損受到污染或者已經過期的藥品。對於一些已經打開但一次性服用不完的藥品應按照規定保存,同時還需要按照醫生的規定按時、按量服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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