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後多久開始做產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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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檢通常指的是產前檢查。懷孕後4個月開始做產前檢查,瞭解孕婦和胎兒的具體情況。

懷孕後多久開始做產檢

產前檢查是對孕婦和胎兒的監護及早預防和發現併發症,減少其不良影響,首先在懷孕第1個月時進行普通檢查,瞭解是否有宮外孕。排除宮外孕之後進行規範產前檢查,而規範性產前檢查分爲7次,分別是16、18~20、28、34、36、38、41周。所以懷孕後4個月開始做產前檢查,瞭解孕婦以及胎兒的具體情況。

女性在懷孕之後建議遵醫囑定時產前檢查,避免出現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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